员工“接私活”被开除后向单位索赔被拒,法院:单位无需赔偿

来源:山东高法 员工任职期间“脚踏两只船”,私自在竞争对手公司兼职。单位将该员工开除,单位是否需要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近日,四川省彭州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判决用人单位不向员工支付赔偿金。2016年11月,陈某入职成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