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论】个人破产探索,要守住“诚实而不幸”的底线

近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了一则个人破产清算申请公告:37岁的周某,目前每月工资收入为4784元,其申报的债务总额却高达2544万余元,远超其可承受范围,于是申请了破产清算。此外,全国首宗个人“执转破”案件也在深圳审结,林某因为投资失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