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

《北京市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于2011年3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八章,包括总则、科研开发与推广等内容。市和区政府应加强领导,各部门分工合作促进农业机械化。条例提及多项措施,如科研开发、质量保障、社会化服务、扶持措施、安全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对违法行为明确法律责任。例如农业机械操作人员作业不带证件可处50 - 100元罚款等,旨在鼓励扶持农业机械相关活动,建设都市型现代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