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付款不低于10%!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清远八部门联合发文

转自:清远发布近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总工会、中国人民银行清远市分行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清远监管分局联合发布《〈清远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办法〉实施工作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