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规范电子卖场管理

《上海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卖场管理办法》7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对供应商入驻、合同履约管理等全面规定,规范小额零星采购活动。电子卖场由框架协议采购馆和网上超市组成,明确二者入驻模式。对货物类品目有智能化商品管理并引入价格监测服务,还有巡检和交易履约管理。采购人应按合同验收并在规定时间内支付资金。交易结束后双方可评价。供应商入驻及商品上架免费,不得收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