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经假,到底多痛才敢请?

痛经假的出台恐怕比你知道的还要早,1993年,我国就已经有痛经假了。当年,原卫生部、全国总工会等5部门联合颁布的《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就规定,患有重度痛经及月经过多的女职工,经医疗或妇幼保健机构确诊后,月经期间可适当给予1~2天的休假。但直到今天,但凡和痛经假相关的话题,依然能轻轻松松登上热搜,这背后的原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