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解读

国防动员法对国防动员组织领导体制有规定。宪法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全国总动员或局部动员,国家主席发布动员令。国务院和中央军委共同领导国防动员工作,制定方针政策法规等,遇紧急情况可先采取措施再报告。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在国务院和中央军委领导下负责全国工作,军区及县级以上地方国防动员委员会负责本区域工作,国防动员委员会办事机构承担日常工作并履行职责。这些规定为国防动员工作提供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