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案】用“老东家”客户信息为“新东家”招揽业务?当心侵权!

转自:工人日报员工入职新公司后,使用原公司的客户信息招揽业务,是否构成侵犯商业秘密?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日前披露了这样一起案例。【案情回顾】甲公司是一家从事专利、商标、版权代理等知识产权法律服务的专业性公司,杨某曾在该公司担任知识产权顾问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