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改的《唐山市邮政条例》正式获批

5月29日,经河北省人大常委会批准,新修改的《唐山市邮政条例》公布施行。《条例》共六章41条,修改16条。其包含邮政普遍服务等内容,立足行业需求回应民生。条例明确邮政快递企业协同发展、绿色发展理念,规定了备案管理、收寄环节、用户权益等方面的要求,如企业20日内办理备案手续、七日内处理用户投诉等。这将健全邮政快递业法治保障,推动唐山市邮政快递业法治化进程,保障其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