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断联后女儿发生自残被判赔5千

苏州虎丘区法院发布一起案例。2008年朱某与范某离婚,女儿小朱由朱某抚养,范某付抚养费。2023年范某为挽回婚姻,承诺给小朱购房、赠车,但7月失业后无力履行,拉黑小朱不再联络。这导致小朱精神受损,无法正常生活学习且自残。朱某诉至法院,要求范某付精神损害赔偿100万或按承诺给小朱财物。法院审理认为范某行为伤害小朱身心健康,综合情况酌定范某支付小朱精神损害赔偿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