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江阴市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意见的公告

关于征求《江阴市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意见的公告,如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于2023年9月4日前将书面意见和建议以寄送、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送交江阴市司法局。